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石家庄市第二医院
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,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(冀人社发〔2011〕9号)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,招聘的岗位、数量和条件详见《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6.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、专业或技能等条件(详见附件1),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(1)纳入国家统招计划、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、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。
(3)2020年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,以及2018年、2019年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。
4.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,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,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,可以参加应聘。
5.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:从2020年8月3日算起,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。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(实习)经历,不能视为工作经历。
6.岗位条件中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,以2020年8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、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,可不受户籍限制。
1.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(不含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);
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sjz.gov.cn)、石家庄人事考试网(https://sjz.appms.cn)和微信公众号“石家庄人社”发布公告。
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。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,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。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,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。
报名网址:石家庄人事考试网(https://sjz.appms.cn)
1.报名准备。请考生开始报名前,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、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。
5.完成缴费。报名考务费100元/人,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。支付方式:支付宝和云闪付。特别注意:确认“缴费成功”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。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。
教育类岗位:8月29日上午9:00—11:00《公共基础知识》,下午14:00—16:00《专业科目》。
卫生类、综合类岗位:9月12日上午9:00—11:00《公共基础知识》,下午14:00—16:00《专业科目》。
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,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、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。
5.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。教育类9月4日、卫生类和综合类9月18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,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(https://sjz.appms.cn)进行查询。
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一律取消面试资格,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、自动放弃、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。
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。
综合成绩计算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﹢面试成绩×60%。
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,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。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。
如有体检、考察、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,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(60分)的考生中依次递补。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。
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2.考生在网上报名时,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,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,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、考试、资格复审、体检、考察、递补的,后果自负。
5.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,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本公告发布后,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,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,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。
附件1: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
附件3: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