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的标准

 

 (一)正常生产2000元;
  (二)难产2500元;
  (三)剖宫产3500元;
  (四)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;
  (五)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;
  (六)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;
  (七)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12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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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0-05-15 15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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